签订海外代理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http://www.huishouceo.com 2015年09月19日        

1.签约双方的名称应当是全称而不应是简称。我方或对方是集团公司的成员(如子公司或分公司)时,更应写明全称。

 

  2.明确交易方式。即究竟是代理还是经销。是独家代理或经销还是其他方式的代理或经销。是否允许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其他方的产品等。

 

  3.指定地区范围。合同中应当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形和我方意图、对方拓展市场的能力,将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区域予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我方产品在不同市场,因销售者的不同而相互价格竞争。

 

  4.约定产品的范围和数量或金额。即国外公司代理或经销的具体产品,以及在一定的明确期间内应当代理或经销的产品数量或金额。

 

  5.报酬以及支付结算的方式。根据交易方式是代理抑或经销,明确报酬的计算方式。约定双方如何支付报酬,乃至货款(经销方式下)结算和支付方式问题。

 

  6.合同终止的情形。应当约定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将自动终止,哪些情形下为提前终止合同。这对于保护我方利益以及控制交易的主动权相当重要。

[上一个新闻资讯]:前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
阅读技巧:键盘方向键 ←左 右→ 翻页
[下一个新闻资讯]:千亿国资利润流向谁牵引
Copyright @ 沈阳废品回收    电子邮件:
沈阳荣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电话:1325282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