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已发行四省地方政府债券210亿元
2009年财政部将发行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按照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规模、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偿债能力等因素分配各地区债券规模。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今日表示,目前财政部已经代理发行了新疆、安徽、河南和四川四省的政府债券各一期,合共210亿元。其中新疆30亿元,安徽40亿元,河南50亿元,四川9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1.61%、1.60%、1.63%、1.65%。
据张通介绍,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属于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价格随市场波动,投资者获得的实际盈亏根据个人买卖情况相应不同。个人投资者可根据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采用不同的策略选择购买,既可以持有到期获得稳定收益,也可以利用价格波动低买高卖获得价差收益。
张通说,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以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