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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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背景是什么?
答:经过10多年的科技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已逐步成熟,出现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预计未来一个时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将会成为全球汽车行业的主流竞争车型。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正处于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国际化的加速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销售量也正处于一个加速上升期,加快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竞争力十分迫切。近年来,科技部在武汉、北京等城市组织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表明,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熟度、运行稳定性、节油效果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不大,具备了商业化示范推广的条件,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时机已经成熟。
问: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的意义是什么?
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代表未来汽车发展方向,已成为市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战略调整的制高点。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保障能源安全、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也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跨越式发展。同时,对于扩大国内需求,帮助汽车产业渡过时限,增强经济长远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预期目标和计划是什么?
答:初步考虑在未来4年内,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6万辆以上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从而发挥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培育和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与整车骨干企业群;并以点带面,引导市场消费,扩大市场规模,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跨过市场培育期,大规模进入市场,增加市场份额,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
问:这次确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领域有哪些?
答:这次主要支持在北京、上海、重庆、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的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选择这些城市和领域进行试点,主要考虑以下3方面原因:
一是这些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性高,组织保障有力。如武汉市在2003年就率先进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截至目前已投入混合动力公交车50辆;北京市在奥运期间投入了近60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配套设施建设、车辆维护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
二是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保有量大,使用频率高,投资运营主体单一,有利于集中维护保养,也有利于改进和完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尤其是公交车、出租车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起步停车频繁、怠速时间长,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大。
三是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受到技术水平、产能规模、配套设施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目前只能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随着各方面条件成熟,再视情况逐步扩大推广规模。
问:此次国家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进行财政补贴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有何创新之处?
答:采用市场机制做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企业、车型及数量等由示范推广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政府既不指定推广企业,也不指定推广车型,而是制定准入门槛,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更好地整合各方面资源,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这既能最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的引导作用,有利于优秀企业脱颖而出,发展壮大;又真正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也减少政府部门审批的自由裁量权,迫使企业眼睛向内,苦练内功,有利于防止腐败,是财政、科技政策的有效结合与重大创新,也是新时期科技成果产业化新机制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