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温州模式”与政府(二)
二、营造外部环境的“有为” 温州的民营经济,因管理成本低和高度专业化分工而富有竞争性,但是由于受政策歧视和所处基础设施差等方面的原因,这部分的成本要相对高于全国许多地方。也就是说,企业自身内部的成本低,但是企业的外部环境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成本。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温州政府在改善民营企业的外部环境作了一些努力,对提高温州产品的竞争力起了重要的作用。 突破政策或者率先改革的“有为” 在温州人民群众自发发展民(私)营经济的推动下,温州政府顺应经济基础要求改革形势的需求,先后出台了许多突破当时政策或者在全国率先改革的法规和措施,如中国首份(批)个体工商执照和首个关于私营企业的地方性法规,首家实行利率改革的信用社和首家股份合作制的城市信用社,首个股份合作制企业和首个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地方性法规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当广东等地把股份合作企业定位于私营经济时,温州却给它以集体经济的名义。另外,苍南钱库私人钱庄,也是在镇、县和温州市三级政府的支持下诞生的。 产品质量问题逼出来的“有为” 八十年代末,温州的形象和声誉曾一度出现空前严重的危机。如温州产低质皮鞋在杭州武林广场被焚、在南京的销售专柜被消费者愤怒捣毁、继而被十多个大城市逐出市场,还有永嘉虚假广告,苍南的假商标印刷。1990年3月,国务院要求查处乐清的无证、伪劣低压电器,不好的信誉大大增加了温州产品在市场中实现价值的成本。 温州的信誉危机,强烈地震撼了温州政府。为此,温州政府转入加强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开始全面整顿,加强质量管理。与有些地方政府对当地产品的地方保护主义,阻拦外地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不一样,温州市政府在外出水陆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对皮鞋、低压电器等部分产品出境实行准运证制度,严堵假冒伪劣产品流向外地,恐怕也是一种特殊的“有为”。在此基础上,进而提出“质量立市”的口号,在全国率先制订“质量立市”地方性法规。1992年温州市政府继而提出以质量和品牌为核心的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树立质量意识,经过努力使温州货的声誉得以恢复、提高。 无米之炊式的“有为” 温州市城建设计院副院长吴延平先生曾经感叹,温州公用事业没有钱,纳来的税,国家拿掉大头,剩下的在市政上只能修修补补,每个部门补贴一点,说难听点交警部门连划路上白线的钱都没有。 “二次创业”以来,在全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温州政府大胆改革传统的投资融资体制,运用市场化机制,使社会投入成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的主渠道,如让民间(受益者)出资、民间、外商或共同投资等多种形式,或者卖点地皮。无钱的温州政府愣是把应属行政行为的市政建设活动转变为企业行为,“人民城市人民建”,也有人戏称为“政府一毛不拔,事业兴旺发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企业的外部环境。如集资建造飞机场、股份合资建设金温铁路和集资建造东海长堤,都是全国首创,有媒体称温州政府是空手办起了一家“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