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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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为了更好地解决企业在召回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会议组织者还特别将全国近百家轿车和汽车生产企业代表分成3组,与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的各部门负责人展开分组讨论。记者发现,各组代表讨论的问题都很具体很集中,召回中心的回答也非常实际,从中也可以看出大家求真务实的态度。
以下是记者搜集整理的一些很有代表性的车企代表的问题及解答。
问题一:车主信息
广州本田:我们曾经遇到通知车主之后,车主却表示不愿意来,嫌麻烦的情况。针对这样的车主,召回中心能否提供帮助,督促他尽快来4S店完成召回。
昌河铃木:我们曾经对同样一款车进行过两次召回,第一次完成率达到了93%,第二次已经进行了4个多月,但是完成率只有70%。差距的原因就是在车主信息的有效性上,车销售时间越长,车主信息有效性就越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日产汽车:我们现在正在对一批5~6年前上市销售的面包车进行召回,感觉难度太大了。是否能够成立一个第三方机构,由他们来负责给我们提供车主信息?
奇瑞汽车:奇瑞这几年共召回过两次,有的车主总是说没时间,甚至提出要误工费、报销往返路费。有时候就在厂家和车主交涉的过程中,车子发生问题了,这样厂家就非常被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回答:召回是企业的义务,但是如果因为车主不配合而造成的问题,那么责任肯定是双方面的。中心可以帮助企业对于那些不愿意来的车主进行再次通知。
同时中心建议,企业在做召回公告时,要尽量将缺陷后果说清楚,引起消费者对安全隐患的重视。针对车主信息有效性的问题,我们正在和公安部、车管所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实现车主信息共享,但是这还需要一个过程。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车主信息有效性的高低与4S店是否重视有密切关系,建议企业在对4S店的考核体系中加入对“召回有效率”的考核,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效果很不错。
问题二:召回时限
奔驰汽车:《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召回时限,这是否意味着,不管过了多久,对于召回的零部件,企业都必须给消费者免费维修更换?
神龙汽车:神龙汽车召回过几次,但是召回率不高,企业能否延长召回日期?
回答:之所以没有在管理办法中确定召回时限,是因为影响召回效果的因素很多,只能根据召回率来确定效果。召回所涉及的产品缺陷都是与安全相关的,因此,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说,企业对相关车辆的召回义务一直存在,直到汽车报废。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集中召回一般在半年到一年之内,召回率就可以达到70%~80%。
问题三:零配件召回
一汽海马:现在很多召回实际上是由于零配件的缺陷问题,建议以后能否对于一些关键零部件的安全缺陷,由配件生产厂家直接召回?
昌河铃木:在因为零部件缺陷召回的时候,我们和配件厂沟通起来很困难,甚至有些配件厂还以“不供货”来威胁我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克莱斯勒:一般来说,一家配件厂会同时给很多家整车企业提供配件,建议某家企业因为配件缺陷召回之后,中心能够对同样使用该配件的其他企业进行提醒。
回答:我们发现,由于包括轮胎在内的关键零部件安全缺陷造成的召回的确不少。但是,根据有关规定,现在只能是整车生产厂家进行召回。目前,我们也在积极努力,争取以轮胎企业为试点,进行零部件的召回,但是相比整车企业来说,零配件企业非常多,而且还存在假冒伪劣问题,因此召回起来困难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