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河道整治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为调动村级河道整治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在原有的基础上修改了《温岭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单位长度补助金额和对池塘整体的资金补助。根据修改后的《办法》,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生态整治河道、砌石整治河道每千米(双岸)的补助标准均提高1万元,即生态整治的河道每千米(双岸)补助6万元,砌石整治的非通航河道每千米(双岸)补助9万元,通航河道(有航道等级)每千米(双岸)补助10万元。同时,修改后的《办法》还将池塘整治列入了补助范围,该项资金补助将参照生态整治河道的补助标准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