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司制方式组建
据介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司制方式组建。鉴于今后一段时间内我省产权市场的交易标的仍主要是企业国有产权的实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成立之初采取国有控股的股份制公司形式,由省国资委属下的国有投资公司作为其国有控股股东。具体组建工作,由省国资委负责。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资本金由股东投资形成。省国有控股股东的资金由省国资委从省属国有资产收益中投入,其余股东的资金由广州、深圳、珠海三市产权交易机构或各地级以上市其他投资机构投入。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接受省政府产权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监督管理。省国资委可以委派独立董事和监事参与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法人治理,监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其经营班子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