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新政再出击银信合作或被终结
9月7日正式实施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是管理层对信托业规范管理的又一重拳,此前,管理层曾紧急叫停银信合作。
《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本次办法出台意义深远,标志着信托公司可以无限做大信托资产规模的时代结束。”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控制信托公司的杠杆率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办法》指出,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信托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按照一定的系数对资产项目进行风险调整。
“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对于控制投资风险起到很好的作用。”中信信托西安营业部总经理王琼博士说,这个办法的推出,将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净资本挂钩,通过净资本来约束信托公司盲目扩张信托资产规模,以控制信托公司的杠杆率来防范系统性风险。这也规范了信托公司的资金实力,使之与其风险控制管理能力相匹配,同时也促使信托公司更加关注所运营项目的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
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银监会将采取下列措施:要求信托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要求信托公司采取措施调整业务和资产结构或补充资本,提高净资本水平;限制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增长速度。
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贾艳表示:“本次办法出台能很好地规范信托行业,我们公司将坚决执行。”
规范净资本
此次出台的《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对净资本和风险资本风险系数的相关规定及相关计算系数的规定。
所谓净资本,是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其中“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按高风险资产多计,低风险资产少计的原则计算。比如,投资国债仅按1%扣除,而投资*ST股票则要按50%扣除。对非上市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按10%扣除。
而信托公司的风险来源于固有业务(主要为资本金的运用)、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三个层面,相应地,风险资本计算公式为:风险资本=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风险资本+其他业务风险资本。
在计算风险资本时,也要按银监会设定的风险系数进行调整。比如,信托公司自有资本金投资股票按15%计入,投资债券则只须按5%计入;信托业务中,投资有公开市场价格的金融产品按0.3%计入,而开展房地产类融资业务则要按1%计入。
最后,分别计算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100%。亦即,净资本在任何时刻必须大于风险资本,通俗地讲,就是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必须要能覆盖其面临的各种风险。
王琼告诉本报记者,“计算公式的核心就是,信托公司所能管理的信托资产与其净资本数量和质量挂钩,限制信托公司的杠杆率。更通俗地理解,类似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银监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就必须再融资或者减少贷款。类似地,一旦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少于风险资本,信托公司就会被监管部门勒令补充资本或者调整业务和资产结构。”
银信合作终结
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也意味着,银信合作业务彻底终结。对信托公司而言,银信合作业务占用的净资本与集合类信托业务占用的净资本相同,而两者收益相差10倍以上,信托公司将被迫放弃银信合作业务。
作为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银监会还向信托公司下发了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信托公司目前正在按这三个表测算其净资本是否达标。
配套的风险资本计算表显示,在计算风险资本时,对银信合作新规下发前后的银信合作业务实行区别对待:新规下发前银信合作业务计入的比例低于新规下发后的,也就是说新规下发后的银信合作业务更多地占用净资本。以房地产类融资业务为例,新规下发前的按2%计入风险资本,而新规后的则需要按3%计入。
一位信托公司总经理分析说,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前,银信合作业务虽然收益低,但是只需要几个人和银行搞好关系即可,省时省力,不妨碍信托公司做其他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但现在,银信合作业务大量占用净资本,直接和发展高收益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构成冲突。
银信合作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这意味着,银信合作对银行而言不再具有信贷“出表”,并逃避拨备计提的功效;而对信托公司而言,在普遍面临增资压力的情况下,净资本不会浪费在低附加值的银信合作业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