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主任易剑
健全的法律是产权市场发展的有力保障
编者按:市场的发展需要经济的推动,同时也需要法律的保障和规范,对于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更是如此。健全的法律法规像一只有力的手,扶持着这棵幼苗健康成长,保护它不会在市场的狂风暴雨下夭折。
依托政府政策,服务社会经济
记者:从1998年至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有什么特色?如何折射出中国产权市场的发展变化?
易剑:简单地讲,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的发展可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国资委3号令)的颁布为界,分成前后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指1998年到2003年底。合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若干问题的通知》、《合肥市产权交易工作监督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集体产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各项政策规定,使整个产权交易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了合肥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个阶段指2004年至今。这段时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依据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及国家其他政策的要求,通过规范市场运作程序、大大推动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进场交易,使合肥地区的产权市场得到了迅速地发展。目前,合肥产权交易中心已发展成为集实物产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平台。2003年、2004年、2005年,合肥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额三年迈了三大步,从2003年的10亿元,到2004年的20亿元,再到2005年的24亿元。
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产权交易中心为主市场,以技术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交易所为专业市场的较为完整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发展成为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为我省目前规模最大的产权交易市场。
记者:给予合肥市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产权交易环境,地方政府做了哪些努力?
易剑:一是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根据产权交易形势的发展和我市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需要,1998年合肥市就出台了《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又颁布《关于规范国有集体企业产权转让若干问题的通知》、《合肥市产权交易工作监督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集体产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合肥市产权交易特邀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等四项政策法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96号文件和国家国资委3 号令精神,2003年,合肥市政府又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合肥市重组企业挂牌招商操作程序》两项规定。
二是健全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搭建产权交易和股权托管的平台。1998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其功能主要是为本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提供服务;2002年设立合肥技术产权交易所;2004年组建全省第一家股权托管交易所。经过几年的发展,合肥市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日益健全,功能日趋完善,规模逐步扩大。
三、规范市场运作,强化监督监管。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权交易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局长和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市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产权交易工作的管理。同时,市纪检部门也派工作组进驻产权交易机构,加大对产权交易工作的督查力度,保证了国有产权交易的规范运作。
记者: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合肥市的经济发展建设中做了哪些贡献,起到了什么样的重要作用?
易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响应合肥市“大发展、大环境、大建设”号召,为加快工业立市,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服务于企业改革,服务于招商引资,服务于科教兴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地方资本市场建设。
作用与贡献主要体现于:第一,促进了国有资产的规范交易,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二,发挥了合肥市招商平台的作用,为引入各类投资者,加快合肥市建设作出了贡献;第三,作为一个权属交易市场,为合肥市及周边地区的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促进了本地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经济的发展。
立足主业,谋求创新
记者:请易主任详细介绍一下中心在股权托管方面的业务情况,有何创新的特点?
易剑: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直接的融资通道,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几乎整个产权界都认为,在对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进行登记托管的基础上,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创新融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办法。
2004年,合肥股权托管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该所的成立,填补了安徽省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专业性机构的空白。2005年,合肥市以政府文件形式颁布了《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实行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2006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合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配套文件。
目前,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软件系统于2005年正式运行,股权开户、登记、托管、查询、挂失、冻结、质押、转让鉴证、过户、分红派息、信息查询等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记者:除去国有产权交易外,合肥市产权中心是否有考虑其他或者多元化的交易品种?
易剑:从2004年以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就一直进行产权业务形态、品种等方面的创新活动。主要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非国有产权的交易业务。产权市场是一个权属交易的平台,本身就没有所有制界限,从中心近几年的业务额看,非国有的比例逐年在增加,
项目结构优化的特征非常明显。成交项目中非国有项目比例逐年上升;异地并购渐成产权交易的主体;标的物类型呈多样化趋势。通过多样化深层次发展,合肥产权市场逐步成为各类权属进行交易的场所,切实发挥了配置资源、促进生产要素流转的功能。
二是大力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业务。争取先从股权的大宗交易和抵押融资方面寻求突破。
三是在现有的技术产权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技术中介工作的力度,并且在技术资源与金融资源的融合形式上有所创新。
四是利用中心的人才与信息资源的优势,开展投融资以及财务顾问方面的咨询服务。
加强内部管理,规避交易风险
记者: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是如何来防范与规避产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易剑:一是对现有的产权交易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构建,对各部门依据其在流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新的职能界定,增设交易鉴证部,加强对交易项目合规合法性的鉴证监督功能;
二是出台了《产权交易鉴证规程》和《产权交易业务流程》系列文件,全面规范产权交易流程的各个环节,从制度上确保了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确定的产权交易业务流程为:业务受理—挂牌招商—组织交易—签约鉴证—清算交割—资料归档。中心交易鉴证部从项目受理开始,对交易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查、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确保产权交易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政策执行。另外,还对产权交易中的各类格式文本进行了修订,全面实行标准化文本格式;
三是加强对产权交易履约环节的监督,要求履约过程中资金要进场结算,绝不允许履约环节中的场外自行交易行为。
记者:前不久,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了中心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今后这方面工作的详细计划?
易剑:2006年是合肥市的效能建设年。为响应市委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效能建设的号召,我中心于近期召开了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
一是成立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合肥市委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和《关于在市政府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
二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行政效能建设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七项规章制度。
三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协调,优化职能配置、明确部门责任,深化对外公开服务承诺制,细化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意识,实现公开透明化,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强化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位,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廉洁自律和抵制腐败上有新的加强,努力形成服务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效能机制,树立中心优质规范服务的良好形象。
积极融入区域产权交易市场
记者:中心与其他交易所的合作以及加入区域产权交易市场的情况如何?对如何构建区域产权市场您的观点是什么?
易剑:近年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本着合作、开放的原则,积极融入全国产权交易大市场,以实现产权的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流动,提升本地区经济的融合力与竞争力。
中心先后加入长三角16城市产权交易协作联盟和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并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设立了交易席位。目前,合肥市的产权交易信息已实现在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和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异地同步挂牌。另外,合肥市产权中心还与天津、上海、北京三大产权交易机构签署了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合作协议。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中国产权市场未来发展的态势?在我国资本市场将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易剑:十六大报告指出:“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和稳定发展。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市场。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在《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从本质上讲,产权市场就是资本市场,只不过它的产品是非标准化的,没有股票市场的流动性那么强,监管没那么严格而已。在目前股份制经济相对不发达,国有企业仍以实现战略性调整和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目标的条件下,产权市场的主要功能将是以规范为主要特征的产权交易鉴证业务。随着股份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对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要求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将逐步向为标准化股权转让服务方面转移,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权益性资本市场。 标准化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最终可能成为产权市场的基础商品。因此,将产权市场的定位于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是现有制度演进的必然,也是产权市场发展的必然。
记者:请问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06年的工作重点或主要任务是什么?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心的交易工作将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与趋势。
易剑:2006年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国有产权交易工作,保持交易额继续高速增长。2006年,国有产权交易仍将是中心的核心业务,要充分利用中心在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中的品牌、人员素质、市场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力争2006年在国有产权交易中取得更好成绩。
(二)完善配套条件,加快市场创新,推进新型业务快速增长。根据中心的具体情况,加快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及相关的业务的拓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充分发挥中心作为权益交易平台的作用,通过与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间的功能与资源的嫁接,在区域资本市场开拓交易的创新品种。
(三)促进产权交易外部环境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制。依据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及产权交易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产权交易实际,对产权交易程序、产权交易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使企业产权交易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运作。
(四)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打造一支高素质员工队伍。提高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
从中长期来看,中心工作的着力点主要集中于:一是坚持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这个主线不放松。在合肥市国有产权交易市场总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对省内周边市、县进行开拓。二是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尤其是以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为标的的业务创新,很长一段时期内将是中心工作的一个重点。三是大力推进产权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合肥市产权市场的外部网络,与全国性的大市场进行更为深入的合作。另一方面,则要对合肥市场进行重新构造,要逐步形成为经纪公司为主体,各类相关中介机构参与,监管与运营分开的产权市场经营与管理模式。
来源:新浪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