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的采购流程
商务谈判→ 签订合同→ 买方开据与合同总价100%相等的即期信用证
→卖方装运发货→在货物装运完成后 48 小时之内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货物到港托运→ 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一般是抽查)→ 报关交税 → 提货
商务谈判→ 签订合同→ 买方开据与合同总价100%相等的即期信用证
→卖方装运发货→在货物装运完成后 48 小时之内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货物到港托运→ 货物抵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一般是抽查)→ 报关交税 → 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