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05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整合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决定。省国资委相应建立了省产权交易监管办公室,同时组建了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升沈阳、大连两家机构为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此项工作结束了我省长期以来无省级产权交易机构的局面。
按照相关规定,省属国有资产只能在沈阳、大连两家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交易,省内其他产权交易机构如何进一步发展,成为所面临的新课题。2006年1月13日,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产权交易监管办公室)召集全省产权交易机构在大连召开业务研讨会,总结05年工作,部署06年任务。会议确定了以沈阳、大连两个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为中心,周边城市加盟的产权交易集群区域,明确了“区域加盟联合,资产属地交易”的指导思想,各市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其自身发展需要,加盟沈阳或大连交易所,使属地的省属资产本地交易,减小了交易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同时,沈阳、大连两个交易集群区域内部实现交易程序统一,交易文本统一,交易信息发布统一。
会议明确沈阳、大连交易区协调发展机制,加强区域内一体化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实现共同发展。沈阳、大连两个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在交易区的中心地位日益突出,对全省产权交易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明显增强。两个交易区构架初步形成,区域内协作进一步增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来源:辽宁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