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及新的焦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在即
钢铁工业及新的焦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出台在即 部分重污染项目将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为使重污染行业做到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开展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工作;新的焦炉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在修订中,不久即将出台。据了解,新的焦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比以往有所提高。今后,钢铁及部分焦化、水泥等重污染项目,将改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司副处长谢强6月16日在济钢表示,为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修订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焦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原则是"跳起来能够得着",其中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焦炉项目,原有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的,必须采取以"新代老"、"以大代小"的措施实现"增产不增污"。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对超出排污控制总量标准的焦化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并按照排污费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焦化企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环保影响评价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提出,对以前环境影响分级审批方式进行修改,增加按污染程度划分一项,将一些污染比较严重的项目,如焦炭、水泥、钢铁项目上收到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批;一部分污染较轻的项目审批权限将下放。 按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焦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由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地市级审批无效。其中新建、新增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的焦炭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煤焦油综合加工项目,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批。(中国冶金报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