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正式启动
“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终于不用东奔西跑了。”在8月24日,河北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启动仪式上,相关部门正式启用了汽车以旧换新石家庄联合服务窗口。
这标志着,从24日起凡车辆户籍在石家庄,符合条件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均可到位于北二环附近的联合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申请3000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资金。据了解,石家庄外,全省其他13个联合服务窗口,也将在近期内启用。
河北汽车以旧换新昨启动
24日,河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启动仪式在省会隆重召开,这标志着河北汽车以旧换新全面启动。
为了方便百姓以旧换新,目前河北已在11个设区市和3个县(市)设有河北隆鑫报废汽车有限公司、石家庄废旧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在74个县(市)设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车主在报废车辆时,应首先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方便享受汽车补贴。
据悉,汽车以旧换新的范围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以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这些车辆根据报废车辆的车型等具体情况,将分别获得3000至6000元不等金额的财政补贴。
申领补贴“一站”完成
河北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启动的同时,相关部门也为省会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揭牌,该窗口位于省会北二环,石家庄废旧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今后,相关人士在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时,不用再逐一到各个部门“跑腿”,只要在联合服务窗口,就可“一站”完成。据悉,除石家庄外,其他13个联合服务窗口也将在近期内启用。
据了解,准备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可在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持相关证件到所在辖区的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商务主管部门退回申请并向环保、财政部门说明理由。车主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