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环境变化引发农用车行业振荡
今年农用运输车行业发展环境的急剧变化,给这个存在了20余年的行业带来的影响是深切的,以至于需要对行业定位及发展方向进行全面的审视。业内专家认为,在外部环境更加严峻的形势下,农用车行业一方面应该积极争取相应的宽松政策,维护生存空间;另一方面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完善和规范行业标准,只有双管齐下,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
产量下降集中度提高
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农用运输车分会统计,今年1~9月全国共生产农用运输车157.14万辆,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7.45%。其中生产四轮农用车32.89万辆,同比增长2.63%;生产三轮农用车124.25万辆,同比下降21.52%。这是农用车历年来降幅最大的一年。
从前三个季度农用车生产情况来看,第二季度比第一季度的产量大幅度下滑,总产量下滑了43%,其中三轮车下滑了46%,四轮车下滑了31%。第三季度与第二季度相比有一个大幅度的回升,总产量回升了将近40%,其中三轮车回升了55%以上,四轮车产量下降了7.5%。
从企业情况看,农用车的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据统计,1~9月四轮农用车排名前十位企业的生产集中度增长了近4.5%,达到66.26%;三轮农用车前十名企业的生产集中度也增长了两个百分点。
整体市场格局变化不大
目前,我国农用车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的农用车生产企业共有137家,产品共有200多个型号。
从四轮农用车和三轮农用车前十名企业的排名可以看出,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仍雄踞三轮、四轮农用车产销量榜首。1~9月山东时风的三轮农用车产量是46.34万辆,山东五征农用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增幅也相当明显,达20.59万辆,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排名下移了一位,产量达15万辆以上,山东双力公司及安徽飞彩集团公司名列第四、第五。从四轮农用车的生产情况看,山东时风的产量为6.62万辆;山东寿光市凯马奥峰车辆有限公司的产量为2.78万辆,位居第二;山东五征位居第三,产量为2.04万辆;资阳市南骏车辆制造总公司及安徽飞彩分列第四、第五名。
从农用车生产分布情况看,四轮车前五名的地区依次为:山东(占全行业43%)、四川(18.14%)、浙江(11.59%)、安徽(5.19%)、辽宁(4%);三轮车山东排第一,安徽、河南、北京、辽宁分列第二至第五名。从农用车销售分布情况看,四轮车的销量仍是山东占据第一(占全行业销量14.16%),河北、河南、山西、江苏省分列第二至第五名;三轮车销量河北排名第一(占全行业销量19.72%),山东列第二位(占18.14%),河南、安徽、辽宁分列第三至第五名。从整体来看,农用车的市场格局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产品结构变化趋势明显
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四轮农用车产品结构发生了如下变化:一是自卸车型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所占比重从2002年的45%提高到55%;平头车型占80%以上,排半车型由原来的44%提高到56%。二是配套发动机呈现两极分化:四缸机占70%左右,单缸机占25%左右,并呈现出大型化的趋势,490以上的四缸机占40%,1110以上的单缸机占21%。三是载质量在1吨以上的农用车产品的增幅较大,由去年的占78%增加到86%。四是三轮农用车产品呈现出高档化、舒适化和大型化趋势。另外,全封闭驾驶室的自卸式、电起动、轴传动产品所占的比例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产量大降源于外部因素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变更了农用车的管理部门及名称,而又没有出台相应的牌证管理、税费收取的具体政策,导致许多用户观望等待,一度影响了农用车的生产和销售。此外,农用车多头管理和各地税费政策不统一,使生产企业和用户无所适从,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全国统一治理超载对农用车市场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一方面,现在一些投入使用的农用车与相关法规和标准不相符,影响了农用车的销售;另一方面,原材料的大幅涨价造成了生产企业成本的提高,而燃油价格的持续上涨,也使农民的用车成本加大,使市场出现了观望气氛。
再就是,新的《汽车产业政策》的出台和汽车、摩托车行业加速向农村进发,对农用车行业的发展也造成一定的挤压;国家环保和法规政策的进一步严格执行,给农用车产品在流通方面带来了很大影响。
管理政策趋向严格规范
有关专家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对农用车的管理政策正趋向严格规范,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强化:
首先,强化对农用车的公告管理。一是国家发改委要提高并细化产品申报和公告的要求,新的公告申报办法即将出台。比如说,发动机的配套,原来没有要求那么多,新办法对每一种车型只允许选配四种发动机,每个发动机的型号、发动机的排量、发动机的转速都要严格的标定。另外,对于申报产品的轮胎数量、轮胎配置和轮胎的规格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对企业进行市场运作会带来一些影响。二是大量增加检测项目。原来农用车的检测项目是26项,新出台的强制性检测项目增加到43项,比原来增加了17项。而这17项的难度和内容比原来更加广泛,尤其是对农用车的主要零配件要增加检测项目,如灯光和照明信号装置等等。另外,对农用车的排放(即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及农用车的车外噪声限值的检测力度和检测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和严格。三是加强对农用车的车速控制。比如对发动机、轮胎的规格以及发动机的变速机构不能装超速挡等等都有详细规定。四是对农用车的操作和检测的要求进一步与汽车检测接轨。五是公告企业要有进有出,不同于过去的只进不出。
其次,强化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无论是公安部、交通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都将在这方面加大实施力度,通过国家监督性抽查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来强化公告管理和产品质量管理。
行业对策及政策建议
业内专家认为,第一,应完善农用车的税费政策,并进行合理调整。比如对于农用车的购置税、公路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客运附加费等等,应该制定合理的政策。在农用车的购置税方面,虽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新近出台了免征三轮农用车购置税的文件,但还有些问题应尽快得到解决;要降低农用车在使用环节和注册环节的一些费用,如车辆牌证费和年审费等各种费用;对有关的合理收费要进行规范,加强监督。
第二,有关部门应统一执法管理和执法力度,解决目前农用车多头管理、一车多名和一车多证的问题。据专家透露,农用车的排放(排气污染物)限值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农用运输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已制定完毕,正在审批之中。此外,在新交法中,三轮农用车已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车已更名为低速载货车,对行业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专家建议名称更改要更稳妥一些。
第三,对农用车的界定参数进行合理的调整。现在农用车实际产品与法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别(尤其是四轮农用车也包括三轮农用车),而农民需要的是比较大型化的产品。
第四,制定与交通法规相协调的法律、规章。比如驾驶证的管理,公安部通过72号令已经确定,农用车驾驶证是单独针对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的,所以拖拉机的驾驶证应是单独的牌证。
第五,完善农用车的标准体系。目前农用车行业已制定了50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现在还有17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在制定过程当中。要进一步抓紧制定,完善标准体系,以指导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