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备与生产能力综述(三)
四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对企业的产品生产能力进行统计,是为了取得比较准确、全面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资料,正确反映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水平,研究其发展变动情况和利用程度。为正确编制生产计划,调整产业结构,进行产品的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平衡,以及正确地安排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挖掘企业的生产潜力提供可靠的依据。
1.工业产品生产设计能力、核定能力与查定能力
设计能力是指企业进行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时,设计任务书和技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生产能力,是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所规定产品种类与品种构成的年产量。
核定能力是指由于进行了设备改造、技术革新等措施后,企业产品生产能力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设备条件、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基建设计或施工有缺陷,达不到原设计能力,重新核定并获认可的产品生产能力。
查定能力是指企业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者由于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较大,使目前生产水平与原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相差甚远时,由企业依照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原则和方法,自行确定的生产能力。
企业在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可以区别以下三种情况来确定:第一种情况是原有设计能力未经重大技术改造的,用设计能力填报;经过技术改造后,有技术改造后设计能力的,填报技术改造后的设计能力。第二种情况是原有设计能力已不能反映实际状况,有核定能力的按核定能力填报。第三种情况是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能力)已与实际生产水平相差很大,按查定能力填报。如果属于新查定的能力低于原设备能力或原核定能力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填报。否则仍按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能力填报。
2.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与设备能力、计划产量、实际产量的区别
与单项设备能力的区别。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是指在一个企业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能力,是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综合平衡后可能达到的生产量。而单项设备能力是不考虑与其他设备的平衡问题,它是指某种设备的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即某种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工作量,一般称为设备效率或设备生产率。
与计划产量的区别。计划产量要考虑国家、部门或企业对这种产品的需要量、自然条件、外运情况、可能供应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劳动组织的状况等因素,而产品生产能力只考虑全部设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可能达到的生产量,不考虑这些因素。
与实际产量的区别。实际产量可能因为某些因素 (如原材料、电力供应、劳动组织等)影响达不到生产能力,也可能由于充分发挥设备潜力(如计算生产能力规定按两班、而实际开三班;延长设备修理间隔、缩短修理时间等)而超过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的计算不考虑这些外界因素。另外,两者的统计范围不同,如人工、手工(非生产设备)生产的产品不计算生产能力,而产品产量计算等。
因此,企业在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既不能用单项设备能力,也不能用计划产量或实际产量来代替。
3.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表示方法
根据不同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设备的具体情况,工业产品生产能力采用三种不同的表示方式:一是用产品生产量(实物量或折合量)表示,适用于可长年生产且能够贮存,又不是联产品的行业的产品。如机床用台、内燃机用万千瓦表示等;二是用原料处理量表示,适用于原料单一、但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产出多种产品,不便于用产量表示生产能力的产品。如炼油、洗煤等;三是用设备数量表示。适用于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大、且生产某种产品的主体设备单一的企业。如发电企业用配套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表示,纺织企业用布机数表示织布的能力等。
三种方法中,产品生产量是基本表示方法,只要能用这种方法表示的产品,就不要用其他表示方法。
轴承工业企业用产品生产量(实物量)表示。
4.计算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原则
(1)确定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必须将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各个环节及其全部设备进行综合平衡。
(2)不应考虑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劳动力的配备以及企业外部条件的影响。因这些条件只影响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不影响生产能力本身的高低。
(3)必须确定企业的产品方向和品种构成。如果企业的产品方向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不是暂进性的)改变,则应按正式改变后的产品或品种构成计算产品生产能力。
5.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方法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是自下而上进行的。首先要确定企业产品的方向和品种构成;然后从主要生产车间的主体设备起,计算各种设备的产品生产能力;再以主要生产设备为中心进行综合平衡,确定车间(或工段)的产品生产能力;最后进行全厂综合平衡,确定企业产品生产能力。
(1)决定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因素 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小决定于三个因素,生产该种产品设备的数量、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和设备生产效率。
1)设备的数量
计算产品生产能力的设备数量,是生产该产品的某种设备的已安装数,但不包括:①由于严重损坏而不能修复使用的设备;②由于生产任务改变而停止使用、封存待调的设备;③按规定必须配备的备用设备;④用于机修、工具等辅助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设备;⑤正在进行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尚未验收投产的设备。
生产效率相同的设备一般用台表示,对于生产效率差别较大的设备,则按有效的计算单位表示,如按容积、按面积等等。
2)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 是指设备全年最大可能运转的时间,它是设备的制度工作时间总数扣除机器修理停工时间。机械工业企业按下式计算:
单台设备全年有效工作时间=(全年日历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公休日天数)×设备开动班次×每班应开动小时数-计划检修实际停机时间
3)设备生产效率 指单台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可能产量。在确定产品生产能力时,如果设备的设计能力 (铭牌能力)能反映实际,设备生产效率可用设备的设计能力;如果设备的设计能力不能反映实际时,设备生产效率应按正常情况下当年平均先进技术定额或者按前三年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算。某些设备超负荷运转,造成设备过早损坏的,要按先进负荷计算。设备生产效率所以要按正常情况下的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算,在于使计算的产品生产能力即反映实际水平,又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转。
根据上述三个基本因素,某种产品生产能力,一般计算公式为:
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该种产品的设备数量×设备全年有效工作时间×单台设备生产效率
(2)计算产品生产能力的几个具体问题
1)确定代表产品和品种构成。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绝大多数是用产品的实物量表示。如果产品品种、规格比较单一,确定产品的生产能力可以直接用某种产品的最大可能年产量来表示。如果产品的品种、规格比较复杂,就要首先确定代表产品和品种构成。原设计条件没有改变的,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代表产品或品种构成计算;没有设计文件为根据的,可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首先选择占产量比重大的品种作为代表品种,然后将不同的品种折算为某一种代表品种;其次是根据生产技术条件确定标准产品,然后将不同的品种,按照单位产品消耗量的比例或加工工时的比例折算成标准产品;根据近几年实际生产的不同品种来确定各品种之间合理比例;有的产品由不同的生产线分别生产,可以按批量大的几种主要品种分别计算产品生产能力,再将主要品种的生产能力相加,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能力。
2)联合性企业、生产多种主要产品的非联合性企业以及全能(或整机)企业在计算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要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分别计算其产品的生产能力。本企业生产多种产品,虽然在本企业内还要继续加工,这些产品的生产能力也要填报。
3)计算车间(或工段)的生产能力,首先从计算每一设备组(即一组相同的设备)生产能力开始,再计算出各设备组之间生产能力的平衡,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各车间(或工段)的生产能力。机械工业企业一般先从机加工能力算起,先计算以机械加工为主的车间的生产能力,然后计算其他车间的生产能力。
4)进行全厂综合平衡时,应扣除占用生产能力的部分,主要有:机械加工车间为工具、机修车间提供工具制造及维修设备的生产能力;产品必须附带的备品备件所占用的生产能力;对厂外承担固定协作任务的生产能力;新产品试制占用的生产能力;为企业技术改造,自制专用设备占用的生产能力。
6.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主要统计指标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变化过程和结果,在报告期内应统计计算下列指标。
(1)年初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年初全部设备的最大可能年产量。在企业生产方向和产品品种构成无变化的情况下,产品的年初生产能力一般应等于上年年底的生产能力;在生产方向已决定改变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改变的情况下,其年初生产能力应按照本年的生产方向、产品品种构成重新进行核算,以使本年年初能力与本年年底能力可以对比。
(2)本年新增生产能力 指企业本年由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以及从其他企业调入或租用设备而新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必须是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的工程,同时应具备下述三个条件:①设计文件或计划方案中规定的形成生产能力所必须的主体工程、主体设备和配套设备均已建成(即产品生产作业线建成),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的条件;②经负荷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或经负荷运转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或运转)的条件,并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③设计规定配套建设的“三废”治理的环境保护工程同时建成并移交给生产部门。如果生产作业线已经基本建成,只是其中个别次要生产环节比较薄弱,或附属设备配套不全,采取某些措施后,经过负荷试运转,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的条件,并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的工程,也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新增生产能力的计算方法和具体规定详见本部分十、固定资产投资。
1)基建新增能力 是指利用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项目及有关工程,并已竣工投产而增加的生产能力。
2)更新改造措施新增能力 是指利用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国家更新改造措施预算拨款、企业自有资金、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业原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更新原有设备而增加的生产能力。
3)本年减少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因设备报废、拆除而减少的生产能力,矿山、油田等因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而减少的能力,以及由于企业关、停或自然灾害等其它原因而减少的能力。关闭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论这些设备暂时由关闭企业保管、调往其他工业企业、移作另一种用途或已破损不能使用,均应全部计入减少的生产能力。另外,关闭企业由于年底已撤消,生产能力已全部废弃不用,因而年末生产能力应作为“0”计算。
凡是减少的能力,一定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年末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年底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平衡能力,计算公式为:
年末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本年减少生产能力
在开工企业中,年度季节性停工企业和年底临时性停工企业,要按本年内正常生产时的情况计算年末生产能力。年末生产能力中,包括暂时停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包括已经关闭停止生产的企业,也不包括因缩小生产规模而外调的生产能力。
5)全年平均生产能力 由于企业新增和减少设备的时间有先有后,因而参加本年内生产的时间有多有少。为了反映新增能力和减少能力对本年产品生产能力的实际影响,就需要计算全年平均生产能力,作为考察当年生产能力利用的依据。计算公式为:
全年平均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的年平均生产能力-本年减少的年平均生产能力, 式中:
四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对企业的产品生产能力进行统计,是为了取得比较准确、全面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资料,正确反映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水平,研究其发展变动情况和利用程度。为正确编制生产计划,调整产业结构,进行产品的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平衡,以及正确地安排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挖掘企业的生产潜力提供可靠的依据。
1.工业产品生产设计能力、核定能力与查定能力
设计能力是指企业进行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时,设计任务书和技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生产能力,是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所规定产品种类与品种构成的年产量。
核定能力是指由于进行了设备改造、技术革新等措施后,企业产品生产能力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设备条件、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基建设计或施工有缺陷,达不到原设计能力,重新核定并获认可的产品生产能力。
查定能力是指企业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者由于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较大,使目前生产水平与原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相差甚远时,由企业依照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原则和方法,自行确定的生产能力。
企业在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可以区别以下三种情况来确定:第一种情况是原有设计能力未经重大技术改造的,用设计能力填报;经过技术改造后,有技术改造后设计能力的,填报技术改造后的设计能力。第二种情况是原有设计能力已不能反映实际状况,有核定能力的按核定能力填报。第三种情况是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能力)已与实际生产水平相差很大,按查定能力填报。如果属于新查定的能力低于原设备能力或原核定能力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填报。否则仍按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能力填报。
2.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与设备能力、计划产量、实际产量的区别
与单项设备能力的区别。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是指在一个企业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能力,是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综合平衡后可能达到的生产量。而单项设备能力是不考虑与其他设备的平衡问题,它是指某种设备的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即某种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工作量,一般称为设备效率或设备生产率。
与计划产量的区别。计划产量要考虑国家、部门或企业对这种产品的需要量、自然条件、外运情况、可能供应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劳动组织的状况等因素,而产品生产能力只考虑全部设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可能达到的生产量,不考虑这些因素。
与实际产量的区别。实际产量可能因为某些因素 (如原材料、电力供应、劳动组织等)影响达不到生产能力,也可能由于充分发挥设备潜力(如计算生产能力规定按两班、而实际开三班;延长设备修理间隔、缩短修理时间等)而超过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的计算不考虑这些外界因素。另外,两者的统计范围不同,如人工、手工(非生产设备)生产的产品不计算生产能力,而产品产量计算等。
因此,企业在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既不能用单项设备能力,也不能用计划产量或实际产量来代替。
3.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表示方法
根据不同行业工业企业生产、设备的具体情况,工业产品生产能力采用三种不同的表示方式:一是用产品生产量(实物量或折合量)表示,适用于可长年生产且能够贮存,又不是联产品的行业的产品。如机床用台、内燃机用万千瓦表示等;二是用原料处理量表示,适用于原料单一、但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产出多种产品,不便于用产量表示生产能力的产品。如炼油、洗煤等;三是用设备数量表示。适用于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大、且生产某种产品的主体设备单一的企业。如发电企业用配套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表示,纺织企业用布机数表示织布的能力等。
三种方法中,产品生产量是基本表示方法,只要能用这种方法表示的产品,就不要用其他表示方法。
轴承工业企业用产品生产量(实物量)表示。
4.计算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原则
(1)确定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必须将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各个环节及其全部设备进行综合平衡。
(2)不应考虑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劳动力的配备以及企业外部条件的影响。因这些条件只影响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不影响生产能力本身的高低。
(3)必须确定企业的产品方向和品种构成。如果企业的产品方向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不是暂进性的)改变,则应按正式改变后的产品或品种构成计算产品生产能力。
5.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方法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是自下而上进行的。首先要确定企业产品的方向和品种构成;然后从主要生产车间的主体设备起,计算各种设备的产品生产能力;再以主要生产设备为中心进行综合平衡,确定车间(或工段)的产品生产能力;最后进行全厂综合平衡,确定企业产品生产能力。
(1)决定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因素 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大小决定于三个因素,生产该种产品设备的数量、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和设备生产效率。
1)设备的数量
计算产品生产能力的设备数量,是生产该产品的某种设备的已安装数,但不包括:①由于严重损坏而不能修复使用的设备;②由于生产任务改变而停止使用、封存待调的设备;③按规定必须配备的备用设备;④用于机修、工具等辅助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设备;⑤正在进行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尚未验收投产的设备。
生产效率相同的设备一般用台表示,对于生产效率差别较大的设备,则按有效的计算单位表示,如按容积、按面积等等。
2)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 是指设备全年最大可能运转的时间,它是设备的制度工作时间总数扣除机器修理停工时间。机械工业企业按下式计算:
单台设备全年有效工作时间=(全年日历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公休日天数)×设备开动班次×每班应开动小时数-计划检修实际停机时间
3)设备生产效率 指单台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可能产量。在确定产品生产能力时,如果设备的设计能力 (铭牌能力)能反映实际,设备生产效率可用设备的设计能力;如果设备的设计能力不能反映实际时,设备生产效率应按正常情况下当年平均先进技术定额或者按前三年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算。某些设备超负荷运转,造成设备过早损坏的,要按先进负荷计算。设备生产效率所以要按正常情况下的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算,在于使计算的产品生产能力即反映实际水平,又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转。
根据上述三个基本因素,某种产品生产能力,一般计算公式为:
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该种产品的设备数量×设备全年有效工作时间×单台设备生产效率
(2)计算产品生产能力的几个具体问题
1)确定代表产品和品种构成。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绝大多数是用产品的实物量表示。如果产品品种、规格比较单一,确定产品的生产能力可以直接用某种产品的最大可能年产量来表示。如果产品的品种、规格比较复杂,就要首先确定代表产品和品种构成。原设计条件没有改变的,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代表产品或品种构成计算;没有设计文件为根据的,可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首先选择占产量比重大的品种作为代表品种,然后将不同的品种折算为某一种代表品种;其次是根据生产技术条件确定标准产品,然后将不同的品种,按照单位产品消耗量的比例或加工工时的比例折算成标准产品;根据近几年实际生产的不同品种来确定各品种之间合理比例;有的产品由不同的生产线分别生产,可以按批量大的几种主要品种分别计算产品生产能力,再将主要品种的生产能力相加,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能力。
2)联合性企业、生产多种主要产品的非联合性企业以及全能(或整机)企业在计算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要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分别计算其产品的生产能力。本企业生产多种产品,虽然在本企业内还要继续加工,这些产品的生产能力也要填报。
3)计算车间(或工段)的生产能力,首先从计算每一设备组(即一组相同的设备)生产能力开始,再计算出各设备组之间生产能力的平衡,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各车间(或工段)的生产能力。机械工业企业一般先从机加工能力算起,先计算以机械加工为主的车间的生产能力,然后计算其他车间的生产能力。
4)进行全厂综合平衡时,应扣除占用生产能力的部分,主要有:机械加工车间为工具、机修车间提供工具制造及维修设备的生产能力;产品必须附带的备品备件所占用的生产能力;对厂外承担固定协作任务的生产能力;新产品试制占用的生产能力;为企业技术改造,自制专用设备占用的生产能力。
6.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主要统计指标
为了正确反映企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变化过程和结果,在报告期内应统计计算下列指标。
(1)年初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年初全部设备的最大可能年产量。在企业生产方向和产品品种构成无变化的情况下,产品的年初生产能力一般应等于上年年底的生产能力;在生产方向已决定改变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改变的情况下,其年初生产能力应按照本年的生产方向、产品品种构成重新进行核算,以使本年年初能力与本年年底能力可以对比。
(2)本年新增生产能力 指企业本年由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以及从其他企业调入或租用设备而新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必须是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的工程,同时应具备下述三个条件:①设计文件或计划方案中规定的形成生产能力所必须的主体工程、主体设备和配套设备均已建成(即产品生产作业线建成),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的条件;②经负荷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或经负荷运转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或运转)的条件,并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③设计规定配套建设的“三废”治理的环境保护工程同时建成并移交给生产部门。如果生产作业线已经基本建成,只是其中个别次要生产环节比较薄弱,或附属设备配套不全,采取某些措施后,经过负荷试运转,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的条件,并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的工程,也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新增生产能力的计算方法和具体规定详见本部分十、固定资产投资。
1)基建新增能力 是指利用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项目及有关工程,并已竣工投产而增加的生产能力。
2)更新改造措施新增能力 是指利用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国家更新改造措施预算拨款、企业自有资金、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业原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更新原有设备而增加的生产能力。
3)本年减少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因设备报废、拆除而减少的生产能力,矿山、油田等因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而减少的能力,以及由于企业关、停或自然灾害等其它原因而减少的能力。关闭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论这些设备暂时由关闭企业保管、调往其他工业企业、移作另一种用途或已破损不能使用,均应全部计入减少的生产能力。另外,关闭企业由于年底已撤消,生产能力已全部废弃不用,因而年末生产能力应作为“0”计算。
凡是减少的能力,一定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年末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年底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平衡能力,计算公式为:
年末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本年减少生产能力
在开工企业中,年度季节性停工企业和年底临时性停工企业,要按本年内正常生产时的情况计算年末生产能力。年末生产能力中,包括暂时停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包括已经关闭停止生产的企业,也不包括因缩小生产规模而外调的生产能力。
5)全年平均生产能力 由于企业新增和减少设备的时间有先有后,因而参加本年内生产的时间有多有少。为了反映新增能力和减少能力对本年产品生产能力的实际影响,就需要计算全年平均生产能力,作为考察当年生产能力利用的依据。计算公式为:
全年平均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的年平均生产能力-本年减少的年平均生产能力, 式中:
6)生产能力利用率 产品全年平均生产能力,只表明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可能性,与全年产品实际生产量对比,计算生产能力利用率指标,可以进一步表明企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