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出35条优惠政策力促外贸稳定增长
据福州海关统计,一季度福建省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57.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2%;其中,出口108.3亿美元,进口49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3.5%和29.5%;累计贸易顺差59.3亿美元。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福建省近日推出35条具体举措,促进福建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这些意见主要包括12个方面的内容。
加大促进外经贸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用于优化外贸结构、开拓国际市场、化解贸易风险、支持传统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公共平台等方面;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承担的政策。
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参展和拓展电子商务;推动企业设立境外营销网络;支持企业赴台办展,开拓台湾贸易市场,扩大闽台贸易合作。
健全出口信用风险保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降低收汇风险,对参保企业的保费及对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给予相应支持。
稳定大宗传统商品和大型企业出口,鼓励我省有较大市场需求的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等13类大宗传统特色商品扩大出口,提高出口竞争力;促进大型出口企业充分挖掘出口潜力,稳定和扩大出口规模;选择纺织品、服装、鞋帽等若干重点产业出口基地予以培育,加大对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和服务力度。
推进加工贸易稳定发展,落实好国家新出台的加工贸易政策;选择若干山区开发区,推动沿海加工贸易企业向这些地区梯度转移;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支持我省开发区与台湾各类园区的对接合作。
优化出口贸易结构,支持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培育自主品牌;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研发项目,以及有利于提升机电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项目,有利于节能降耗、促进环保的项目;支持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先进技术、国内尚不能制造的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我省紧缺的资源型商品、重要原材料等,给予一定扶持。
改善对进出口的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贷款利率在下限以上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可按企业应得退税款额办理;积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融资;鼓励和支持进出口商会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担保机构,各级政府通过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大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对这类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的贷款,银行金融机构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并实行优惠利率;帮助企业把土地、厂房、船坞等固定资产成为有效的融资担保资产;鼓励商业银行单独设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创新信贷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