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企业的董事会制度与启示
瑞典拥有数十家世界级的大企业,是世界上大企业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同时绝大部分企业都是由一个或几个大股东控制,与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现象很相似。
瑞典企业都有董事会,股东通过董事会控制企业。政府出资人机构,以瑞典工交部国有企业局为例,职责一是选择和更换董事;二是要求企业透明度达到上市公司的标准;三是要求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高度关注企业的投资结构;四是分析企业经营指标,评价业绩好坏。私人投资公司,以瓦伦堡家族控制的Invest AB公司为例,一是派出董事作为代表;二是拥有一批专业分析师,每两名分析师专门分析一家企业,“他们对企业的了解甚至超过总经理”,配合派出的董事开展工作;三是如果企业出现大的问题,作为控股股东,立即改组董事会,撤换总经理。
瑞典企业董事会的特点
董事会的职责。一是选择和更换经理班子,当业绩不理想时就坚决更换;二是决定公司的战略性决策,董事会一般不制定这类方案,但是要决定这类方案。
董事长的职责。瑞典的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董事长都是外部非执行董事,职责一是领导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二是重点关注总经理的表现,并给予评价;三是向董事会提交长远发展规划,供董事会讨论
董事会的结构。经营班子只有总经理进入董事会,其他成员都不进入董事会。董事除总经理和职工董事外,都不是企业的员工。特别强调只有外部董事占大多数,董事会才能真正为股东利益负责。
董事的任职条件。一是从业经历、教育背景。必须十分熟悉企业业务,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强调董事会成员经历和知识的互补性,形成合理的结构。二是团队精神与个人积极发表意见的结合。因为董事之间是平等、合作关系,董事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制度,个人英雄主义或希望自己说了算的人不适合当董事;同时董事会决策要有充分的讨论和交流,不愿意或不敢发表个人意见的人不适合担任董事。三是道德素质。董事必须是正直的人,讲诚信。这样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四是董事的选择市场化,特别强调国有企业董事长一定要来自市场,不能是公务员,也不能是本企业原来的总经理。
董事的产生程序。独资企业由股东直接任命董事,多元股东企业,由股东会产生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出更换董事的建议和人选,股东会通过。
对我国企业的启示
建设一个好的董事会至关重要。在没有董事会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股东对企业失控,或者股东对企业不当干预。只有建立董事会,才能处理好股东和企业的关系,既实现股东对企业的控制,又保持企业的竞争能力。但是建立董事会不等于董事会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关键是三条:一是董事长不兼总经理;二是董事会与经营班子的分离;三是提高外部董事的数量和比重。在欧洲、北美的绝大多数企业,外部董事占董事会的绝大多数,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提高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好处一是有利于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二是对经营效益不佳的企业产生压力;三是为及时更换企业的董事和经理人员提供条件;四是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
企业必须专注于核心业务。瑞典的国有企业曾经出现盲目多元化扩张的现象,造成很多不良资产和坏帐。我国国有企业这类问题也很突出,教训很多。建议国资机构可要求企业通过出售、重组等方式放弃非核心业务,降低风险,并加强企业投资方向的管理。(作者:宋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