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1.5万做代理商,几十个“广告代理商”被骗走
万玲(化名)在法庭上称,2006年11月1日,邻居梁红(化名)告诉她,射天狼广告公司在招广告代理商,只要投入了1.5万元,以后每月返回投资,到年底除了收回投资外还能获得4500元的收益,自己可以为她作保。回报如此高,万玲一下子心动了,便将住房抵押。在梁红的全权包办下,11月6日,万玲贷出的1.5万元钱在梁红的安排下存入了射天狼公司的账户上。
不久万玲就听说射天狼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处,自己上当受骗,她找到梁红,梁红依然给她打“包票”,还给她写下由梁红房子作保证的担保书。之后,梁红还将自己的房产证给了万玲。可万玲的1.5万元并没有拿回来。
今年初,万玲将梁红告到渝北区法院,要求梁红赔偿损失。今年4月,渝北区法院判决介绍人梁红赔偿万玲1.5万损失及利息。梁红不服上诉到一中院。
在庭上,梁红的代理人认为,梁红与万玲同是射天狼公司的受害人。射天狼广告公司的《广告版面代理合同书》现在已是无效合同,梁红出具给万玲的担保书是主合同,也同样无效。同时,他还认为担保书是在万玲等人的协迫下签下的,万玲将房子拿出来担保也没经过丈夫同意,也应该是一份无效合同。同时他认为用房子作担保必须要登记,所以,按照担保法,虽然梁红应该担一定的责任,但却不能负担全部责任。鉴于案情比较复杂,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昨日,来参加旁听的几十个“广告代理商”们不是老头老太太,就是一些中年妇女。受害人告诉记者,受骗数额最大的达到8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