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提高劳动争议案件代理人准入的门槛

http://www.huishouceo.com 2015年09月19日        

据悉,如果碰到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案,最好是找正规的律师代理,别找从事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做代理。

为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职业公民代理诉讼案件的出现,市有关部门将禁止公民代理人代理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案,同时将限制职业公民代理人代理劳动争议案的数量。这是昨日召开的全市2009年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联席(扩大)会议透露的。

副市长成洪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中院、劳动、工商、司法等部门代表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凡在一个设区的市或地市范围内每年代理3宗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公民代理人,为职业代理人。”据市劳动局介绍,他们中很多人打着“维权”、“法律援助”的幌子,实则牟取个人利益,给社会稳定代来诸多负面影响。

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在我市长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职业公民代理人”有四大类共72人,其中有公民个人,也有团体或者机构。还有一些人是假借律师助理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身份来代理案件,或者是由公民代理人与律师串通进行违法代理劳动仲裁案件。

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市劳动局认为,公民代理多为收费代理,且收费都在私底下进行。为此,该局认为公民代理不适合代理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应予禁止。与此同时,市劳动仲裁机构还将禁止职业公民代理人一年内所从事的劳动争议案件超过3宗,否则不予受理。

市中院负责人也表示,法院系统将强化对公民代理人资格的实质审查,并建立了涉嫌滥用诉权的当事人及公民代理人的名单,将之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更好地维护法律服务秩序和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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