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发布有关测量仪器条例
瑞士联邦计量鉴定局2005年8月31日发布关于实物量具的条例、空间测量仪器、连续动态测量液体(水除外)量的测量系统、自动称重仪、热量表、煤气表和气量转换装置、排气分析仪及电表等8项条例。
这8项关于不同类型的测量仪器的条例将瑞士法律与新的欧共体关于测量仪器的指令2004/22/EC协调一致。这些条例规定了隶属于法定计量控制范围的测量仪器和系统的特殊基本要求和相应的合格评定。这些条例控制测量仪器投放市场、投入使用,以及售后保持计量特性的程序。
这8项条例与有关测量仪器的欧共体指令的特殊仪器附件相对应。上述条例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为2006年10月30日,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年10月25日。在此提醒我国有关部门、相关出口企业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