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保密审查程序作出规定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新天和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介绍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李清摄
据统计,此次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总共新增加了9条规定、35条规定,并且对47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因此,这次修改是对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一次全面修改,对完善我国专利制度具有重大意义。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不但对专利法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而且对专利法实施细则本身的规定也做了诸多的修改。详细
2009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 同比增长17.9%
根据最新统计,2009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受理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受理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分专利类型看,发明专利申请314,573件,占总量的32.2%,同比增长8.5%;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10,771件,占总量的31.8%,同比增长37.8%;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51,342件,占总量的36.0%,同比增长12.3%。 详细
中国的专利法律从制度上来讲已经丝毫不落后其他国家
我国1984年制定《专利法》,199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改,2008年进行了第三次修改,经过这三次修改,中国的专利法律已经和世界各国,包括美国、日本、欧洲这些国家的专利法达到了同样的水平。从我国的法律制度上来讲,已经丝毫不落后其他国家。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能力和审查质量来看,现在基本上在世界处于第一方阵的地位。要说差距,主要是我们国民对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方面的意识,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方面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努力逐步提高广大民众,尤其是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这是我们主要的差距,这样的差距确实不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彻底改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