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取消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
记者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了解到,从4月15日起,在河北省内取消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这一措施的出台意味着我省近6000多家进出口企业,在河北省内办理贸易进口异地付汇业务,不用再跑外汇局,直接到银行办理即可。
据了解,根据此前规定,进口单位到其所在地外汇局管辖市以外的银行付汇的,由进口单位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而随着河北省贸易进口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有的企业受到本地银行信用额度的限制或被异地银行优质服务吸引,异地付汇业务增长较快。2008年全省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12.35亿美元,同比增长131.6%。放开异地付汇备案限制,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次数显得尤为迫切。
有关人士举例说,如果以前保定企业到石家庄付汇,需先到保定外汇局开立备案表,然后经石家庄的外汇局确认后,再到石家庄银行去付汇,现在企业直接到石家庄的银行付汇就可以了。这一政策实施后,缩短了企业付汇周期。每笔业务办理时间可由3个工作日缩短到十几分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时间和人力等成本。
人行有关人士强调,此政策的出台并不意味着外汇局不再对进口异地付汇进行监管,而是依托科技手段,开发了“河北省贸易进口异地付汇核销数据交互系统”,由外汇局内部交换异地付汇数据,制定了相关的操作规程,保证了企业异地付汇真实性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