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投资125万元进行碳素生产企业环境治理见成效
鹤山区现有碳素生产企业5家,产品为电池碳棒。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焙烧,会产生大量烟尘和沥青烟。2005年,鹤山区政府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碳素生产污染治理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碳素生产企业2005年底全部安装电捕除尘器。该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8%以上,沥青烟经过处理可达到排放标准。
该区积极与具有电捕除尘治理技术的多家环保设备厂取得联系,咨询有关治理技术。在经过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碳素生产企业负责人到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治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治理效果,并及时组织竞标会,最终与由实力雄厚、治理技术先进的山东2家环保设备厂达成协议,签定了治理项目合同。
截至目前,该项目共投资125万元,为5家碳素生产企业全部安装了电捕除尘设备,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3000吨,将大大改善辖区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