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弃用MBO

http://www.huishouceo.com 2015年09月19日        

据权威人士透露,在国资委即将推出的有关“国有中小企业试点管理层收购的文件”中将不会出现“M BO”字眼。这个办法目前准确的名称是:《关于中小企业向管理层转让股权的管理办法》。


  “MBO是一个来自于西方的概念,是在特定情况下产生的,M BO也意味着管理层将获取企业的控股权。而‘向管理层转让股权’这个概念的外延要比M BO宽泛得多。企业既可以向管理层转让企业万分之一、千分之一的股权,也可以转让99%的股权。”该人士说。

  去年夏天,郎顾之争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国有产权改革大讨论,其中,“M BO”这一企业改制形式更是成为众矢之的。

  “M BO这个词不适合中国国情,容易误导人们对改革的具体认识。用经营者持股的概念更符合国内的情况。”该人士说。

  据悉,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严格进行离任审计;二是管理层不得参与收购具体过程;三是要进场交易、公平竞价;四是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借款,也不得用拟收购的企业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贷款;五是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从改制前净资产中抵扣各种费用。此外,管理者持有的股份比例也要有所限制。

  该人士向记者分析,《管理办法》的出台首先是对管理层持股行为的规范。其次,也可以保护干部。由于《管理办法》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而制定的,条例将会更加具体,更加细化,严格按照规定办,可以避免犯错误。第三,《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实际上是对在企业改制过程当中,管理层持有企业股权的正式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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