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废旧不能收?
在这次清查行动中,南宁市公安局要求废旧金属企业和业主做到“两坚持、五不收和一不准”。
1.“两坚持”:一是坚持凭证登记收购制度。凡是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单位,都要凭单位的证明和购物发票;个人出售的要凭居民身份证登记后,方可收购,并按公安机关的要求逐项登记备案,以便核查。二.是坚持报告制度。各废旧收购站、点、从业人员在收购过程中,发现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来路不明或可疑物品;使用伪造、涂改或可疑证件出售物品;个人出售铁路、油田、矿山、通讯输电设备,农田水利及市政、交通等公共设施或军用设备器材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五不收”:不收购各种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不收购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及其盛装容器;不收购个人出售的铁路、电力、电信、油田、矿山、通讯输电设备,农田水利及市政、交通等公共设施或军用设备器材;不收购来历不明的物品和可疑物品;不收购明知是盗窃物品和公安机关通缉的物品。
3.“一不准”:不准未能说明合法来源的物品进入废旧金属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