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连锁加盟签定合同参考

http://www.huishouceo.com 2015年09月19日        

自由连锁加盟合同(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上一个新闻资讯]:自主研发是上海金泰发展的...
阅读技巧:键盘方向键 ←左 右→ 翻页
[下一个新闻资讯]:自由连锁加盟 签定合同必...
Copyright @ 沈阳废品回收    电子邮件:
沈阳荣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电话:1325282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