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纪委(纪检组)、监察局(部、室)
现将《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为便于加强联系,请你们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并将姓名、联系电话告国资委纪委、监察局执法室。
执法监察室联系人:李正义、崔久衡。
联系电话:010-64471471,010-64471472。
传真电话:010-64471432。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邮 编:100011。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驻国资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