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决定对化肥农药采用防伪标识
日前,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委、供销社和石化行业办联合决定,对省内生产的化肥、农药统一采用防伪标识。
近年来化肥、农药假冒伪劣产品猖獗,坑农、害农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整顿化肥、农药市场经济秩序,变被动为主动,从源头上把住化肥、农药的产品质量关,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吉林省为此采取了如下措施:
首先,建立全省化肥、农药产品管理体系,委托吉林省防伪协会和化肥农药协会建立化肥、农药产品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使化肥、农药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准确地在数据库反映出来。
其次,在化肥、农药产品上使用防伪标识,防伪工作以高科技防伪技术为核心,采用多元化、立体化的防伪技术产品。防伪标识统一采用先进网络数码防伪标识。这种标识是计算机信息技术、通讯网络技术、计算机语言技术、电话电码查询技术、先进的数字编码技术及高科技印刷技术的系统集成。具体防伪标识结合各生产企业产品包装、规格、品种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防伪标识规格和种类。对标识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第三,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对化肥、农药产品使用防伪技术产品工作由该省防伪协会和化肥农药协会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和统一管理。从重点企业开始,层层推进,分步组织实施。对涉及到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质量等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使用防伪技术产品,确保化肥、农药产品防伪工作质量。